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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安臣條約與美國華人移民

今年5/9日,美國勞工部將19世紀興修美國太平洋鐵路的華工列入勞工名人堂。全美僑界同感欣慰。而日前美國華府地區的僑報《華府新聞日報》刊載一則新聞,報載駐美代表沈呂巡於雙橡園分享對於蒲安臣的研究,並展示清廷與美國政府簽署蒲安臣條約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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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代表於雙橡園展示中美簽署蒲安臣條約史料。Photo: 荊柏鈞學長)

蒲安臣究竟是何許人也?蒲所簽署這個條約為什麼對美國華人有很重要的意義?


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是美國紐約州人。律師出身,後來從政,曾任麻薩諸塞州參議員,1855-1861年間擔任眾議員。他同時也主張廢奴。1861年林肯就任總統後,任命蒲安臣為駐華公使。

當時的中國苦於在西力東漸的威脅下摸索邁向近代化的生存之道,因此時人認為若欲「自強」,必須「師夷之長技以制夷」。如何實踐呢?一方面,有一派人主張直接引進外國科技,例如購買新型武器、用以武裝、籌建新式軍隊等等;另一派人則覺得應從根本做起,培養外語、工程等各種專業人才。若要與外國進行這些交流,外交的交涉就成了無可迴避的溝通管道。但是當時的中國並沒有現代意義的外交官員,因此,在蒲安臣的駐華公使任期屆滿後,清政府請他充任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出使歐美諸國。因此,蒲安臣成了中國第一任訪美使節。

1868年,清政府派遣使節團訪美,主要是為了中美天津條約的續約。天津條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國與西方諸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列強強迫中國開港通商,並有治外法權。美國是其中一個與中國簽約的國家。為免自己在華的利益受損,美國推動合作主義,以免西方列強「大獵」中國。蒲安臣便是執行這項政策的公使,他也因此獲得清政府的信任,繼而委以重任。他率使節團訪美簽訂天津條約續約,史稱「蒲安臣條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與中國建立正式而對等的外交關係,美政府也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其中第五款規定:

大清國與大美國切顧人民前往各國,或願長住入籍,或隨時來往,總聽其自便,不得禁阻為是。現在兩國人民互相來往,或遊歷,或貿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除兩國人民自願來往居住外,別有招致之法,均非所准。是以國家許定條例,隨彼此自願往來外,如有美國及中國人將中國勉強帶往美國或運於別國,若中國及美國人勉強帶往中國或運於別國,均照例治罪。

且條約中第七條載明:

嗣後中國人欲入美國大小官學學習各等文藝,需照相待最優國之人民一體優待。美國人可以在中國按約指准外國居住地方設立學堂,中國人亦可以在美國一體照辦。

 

這不僅開啟了幼童留美以及往後留學美國的時代,開放華人自由赴美也使美國各地出現大大小小的華埠(唐人街)。儘管因大量華工入境美國造成美國西岸就業結構上的衝擊,導致了後來長達半世紀以上的排華悲劇。但蒲安臣條約的規定確實是早期美國華人社群發展的重要關鍵。

這個使節團的團員、譯員共30人,其中包括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志剛、禮部郎中孫家穀、同文館的翻譯張德彝,這三位使節團員為中美之間首次清廷官方訪美留下了重要的紀錄,志剛的《初使泰西記》、張德彝的《歐美環遊記(再述奇)》以及孫家穀的《使西書略》對於「外國之情偽」,包括當時歐美各國的生活情形與這些中國官員對西方文明與禮儀習俗的體驗,在這幾本遊記裡都有著深刻的紀錄,這些都是近代中國開始與西方世界互動的重要史料。

附上《華府新聞日報》2014.05.24的新聞:

http://www.washingtonchinesenews.net/images/file/paper/2014/WCN0524A11.pdf

本文轉自我自己在學校開的部落格,該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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